徐州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刘薇薇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1246

徐州工程学院文件

徐工院教发〔201932


徐州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要求,积极开展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背景下“精英教育”模式的探索,学校决定遴选部分基础好、素质高的学生组建“本科教学改革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试点培养一批拔尖创新型人才。为规范实验班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培养目标

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工程实践、提高创新能力,努力培养一批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外语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教学院长、相关专家为组成人员的“本科教学改革实验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二章 学生选拔

第四条 选拔数量与范围

1.机械大类班

选拔数量:30人;

选拔范围:全校理工科专业大一新生,高考必须选考物理课程。

2.信息电子大类班

选拔数量:30人;

选拔范围:全校理工科专业大一新生,高考必须选考物理课程。

3.如需拓展培养范围,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相关要求。
第五条 选拔标准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基础扎实,高考成绩排在当年学校在相应省份录取新生前20%以上;

3.思维敏捷,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第六条 选拔程序

实验班学生的选拔分资格初审、组织报名、面试选拔三个阶段进行。

1.资格初审

当年新生入学后,教务处根据招就处提供的学生高考成绩进行资格初审并发布实验班学生报名通知,公布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

2.组织报名

各学院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生自愿报名(限报一个志愿),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报名表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申请学生高考数学、英语、物理等课程成绩,结合学生填报志愿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实验班面试名单。

3.面试选拔

教务处根据实验班类型聘请相关专业专家组织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特长情况以及对未来学业职业规划等情况。教务处根据专家组给出的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学生要根据发文要求按时到教务处报到,办理相应的实验班入学手续(原录取专业不变)。教务处负责学生编班信息的调整。学生处负责办理入选实验班学生的宿舍调整等。

第三章 培养模式

第七条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组成的专家组共同拟定实验班专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实验班采取“1+3”人才培养模式,分两个阶段进行学生培养。

第一阶段为基础教育阶段(一年级)。实验班单独编班、单独授课、单独管理。由教务处组织管理,相关学院、部门协同配合。主要为学生开设具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公共基础课、大类基础课、学科竞赛训练课,帮助学生夯实数理基础,拓宽知识面。学院要选配优秀教师承担实验班基础课和大类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第一阶段的培养重点是打好基础,加强学生数学、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有宽、厚的基础理论知识。

第二阶段为专业基础及专业教育阶段(二、三、四年级)。实验班学生转入相关学院进行专业课程学习,由相关专业学院负责日常管理。教务处每年要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为实验班学生开设讲座、组织专题研讨。相关专业学院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自主的发展空间,要加强专业理论和技能培养,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参加一定的创新实验和科学研究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八条 实验班学生培养实行辅导员和专业导师负责制。辅导员由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选聘具有丰富学生管理经验和热心教学改革的教师担任,原则上任期4年。从第三学期开始,由教务处与相关专业学院共同为实验班学生选配专业导师,每位专业导师指导35名学生。专业导师要根据学生的基础和特长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九条 实验班学生第一年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第二、三、四年由专业学院管理。基础教育阶段实行辅导员负责制;专业教育阶段实行专业导师负责制。

第十条 专业选择

实验班学生在一年级不分专业按照大类进行基础教育。学生在第二学期结束前自主选择所修专业,机械大类班学生可以在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中任选一个专业;信息电子大类学生可以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中任选一个专业,选定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从第三学期开始,实验班学生插入所选专业同年级普通班进行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学生职责

1.尊重辅导员和专业导师,主动与辅导员和专业导师联系,接受他们的指导和帮助;

2.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在辅导员和专业导师指导下,制定上报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3.以主动、 认真的求学态度, 参与辅导员和专业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

4.自觉遵守相关实验室、专业导师科研工作室的有关管理规定;

5.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时,必须向任课教师请假。一学期旷课达5次以上者,取消在校期间实验班学习资格;

6.客观、公正地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和专业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第十二条 实验班学生可优先享受学校教学资源,包括:

1.在图书借阅方面享受教师待遇;

2.优先预约相关实验室与开放实验项目;

3.优先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学生研究项目;

4.配备专用自习室;

5.第一学年实验班学生的评优、评先以及奖学金单独评定并适当提高比例;

6.实验班学生的学费按照所选专业普通班学生相应标准缴纳。

第十三条 淘汰机制

实验班实行滚动淘汰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实验班学习资格及实验班学生享受的所有待遇,返回原入学录取专业普通班学习:

1.在培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违犯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学校处分者;

2.有一门必修课(含思政、体育)成绩不及格者;

3.学期学分绩点低于2.5者;

4.操行评定良好及以下者。

第十四条 学生递补

第一学期结束时,理工科专业普通班学生,学习成绩(必修课)排名在班级前5%的,经本人自愿报名可参加实验班递补选拔。递补选拔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名额依淘汰人数确定。

第十五条 专业教育阶段考核

在第八学期初,由教务处对实验班学生进行专业教育阶段考核。实验班学生除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外,须符合下列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者为考核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前二名作者有效);

2.被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录用发表论文(前二名作者有效);

3.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前三名有效);

4.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并实质开展工作;

6.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

7.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8.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

9.考取硕士研究生。

对于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学校将颁发实验班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实验班实行目标化、过程性教学管理。

大一学生实行集中授课,目的是夯实基础,考核目标主要有: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大二学生融入各专业学习,目的是夯实专业基础,考核目标主要有: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参加基础学科(数学建模、英语)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大三学生融入各专业学习,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核目标主要有: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大四学生融入各专业学习与实践环节,进行毕业设计,准备考研,考核目标主要有: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发表学术论文、完成毕业设计、考取研究生。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十七条学校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实验班的教学、教研与管理。

1. 导师、教师及教学费用。主要用于校内外任课教师各种课时酬金,实践教学费用,境内外游学费用,实验班有关的课程开发与建设、教学研究等费用。

2. 学生及活动费用。主要用于学生选拔、科研立项、成果发表及奖励等费用,参与各级各类竞赛、展演活动、班级管理等费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级学生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徐州工程学院

20191218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1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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